馬來西亞一名女子二十一年前把車子當廢鐵出售後,去年竟然收到詩巫市發出的兩張傳票,指她這輛車子違反泊車條例。感到一頭霧水的她已尋求有關方面協助,希望能取消傳票。
85年當廢鐵售出
五十六歲的鍾媚芳一九八五年將自己的愛快羅密歐汽車,賣給一名收購廢鐵的男子,但去年三月和九月卻接到詩巫市議會發出的兩張傳票,指她的已售出的汽車違法泊車和沒有展示泊車證明文件。
鍾媚芳不明為何已當廢鐵出售的汽車「復活」。她就事件報警後,昨天(周四)亦尋求馬華投訴及公共服務部主任張天賜協助,張天賜已表示會致函詩巫市議會,要求取消傳票。
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