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集團(329)宣布,以460萬美元(3588萬港元)向投資者NederlandseFinancierings-MaatschappijVoorOntwikkelingslandenN.V.贖回集團全資附屬新龍華發行的優先股。金龍須向投資者支付20萬美元作為03年11月8日起1年的股息,其後股息獲豁免。投資者向金龍提供460萬美元貸款,支付及完成收購優先股,貸款年息為LIBOR加2.5厘。金龍指新安排可節省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