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熙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三年級
一年之始,該為來年打算打算、展望展望。去年末鬧得熱烘烘的「政改」事宜,來年相信仍舊熱烈。本月十六日,立法會很有機會展開對特首選舉辦法本地立法的討論,屆時想必又是一場風聲鶴唳的廝殺。
對於本地立法所知不多,有關的法律條文和怎樣去理解這些條文,都只是從報刊中大略知道。究竟本地立法是否可行?民主派與建制派各執一詞,結果如何實在拭目以待。
這場大戰尚未展開,建制派已經有人出來叫陣,還未看到條文、未知民主派會怎樣修訂便高喊「反對」!其實,譚耀忠又何必如此心急?誰也預計到你們會反對,但現在條文未出爐便擺出立場實屬不智。你說「反對派」應為否決民意支持的政改方案而負責,並應幹些事重新建立互信,在政改議題上更應理性討論云云。問題便出在這裏,這頭才呼籲人家要「理性討論」,那頭卻竟不知就裏便不理性地反對「反對派」還未提出的修訂,你說怎能說服人你們不是為反對「反對派」而反對?
民主派與建制派都知道誰想香港民主發展、誰想從中撈一筆;我更可以肯定說一句,大家也想香港繁榮穩定(商界議員更甚)!為何要用這種報復心態辦事?今天你否決我的政改,明天我否決你的本地立法修訂或是擴大非吸煙區議案,後天又反對這樣那樣……何苦?
我們投票選的是代表我們進入立法機構去議政的議員,這樣不理性、沒根據地反來反去有何意思?當我們指摘別人「為反對而反對」時,也不妨想想自己是否因為人家的反對而反對?否則,極其量也只是比人家多兩個字的「反對反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