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會:投資與投機

三十會:投資與投機

香港人十居其九有買賣股票,但他們只會認自己在「投資」,不是「投機」。好明顯「投資」比「投機」來得正面,但卻很少人說得清楚它們的分別。究竟甚麼才算是「投資」,甚麼才算是「投機」呢?
筆者受父母所託,為他們打理一筆退休金,卻沒有甚麼財經伎倆,就給他們買了幾隻藍籌,只求穩定收息,極少買賣。這卻常常慘遭老媽的馬後炮轟炸,說這個升了為甚麼不一早買,又說那個跌了為甚麼不一早賣,有時十分無奈,半罵的說:「你看的報紙人家也在看,你聽到的消息是人家話你知,你憑甚麼去贏人家的錢呢?」雖然這是氣言,卻是實話。

與人對賭的零和遊戲

我對「投資」與「投機」作了一個簡單(也許是過份簡單)的界線。若是回報率要求在每年百分之十或以下,這算是「投資」;若是要求高於這回報率,則是「投機」。我的理論是:資本是投入企業生產之用,所以資本的合理回報,不應多於企業生產活動中的經濟增值額,所以從這增值額作為回報的,算為「投資」。但若要求在這增值額以外的回報,例如幾天就有幾個百分點的升幅,這就是與市場其他參與者對賭,是一個零和遊戲。就如打麻雀,不可能四家都贏錢,因為錢就是那麼多,有贏家就必定有輸家,這情況我則視為「投機」。那麼企業生產經濟增值額實際應有多少呢?這是投資顧問不斷推敲的問題,我不是專家,沒有確實的答案,但考慮到整體國民生產值每年升幅也只是單位數,我用百分之十作為基準也應不算保守吧。
香港人投機心態嚴重,每每想搵快錢,最好不勞而獲。在這股市的賭桌上,贏的經驗叫人沾沾自喜,總覺得自己比他人強,消息比他人靈通,眼光比他人獨到,很快又將錢投進去;輸的經驗叫人心感不忿,一定要撈回個本才可息心,於是錢又被投進去。君不見很多甚麼股壇神童,最終輸得一敗塗地嗎!這當中的心態,又有沒有我們的影子呢?
方瑞文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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