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動物在人類社會中享有崇高而獨特的位置。以古埃及為例,貓就擁有非常獨特的宗教及神秘意義,深受埃及人的愛護以至膜拜;根據歷史學者的研究,古代埃及人的貓一旦走失了,他們不僅非常悲痛,更會修剃眼皮以表示哀傷。
當人類掌握了大量先進的科技、當人類不再倚賴畜力來耕種或運輸後、當人類掌握了地球絕大部份資源後,動物在人類社會中的位置一落千丈,留在野外的動物活動的範圍愈來愈狹小、處境愈來愈惡劣,而被人類馴化的動物如貓狗則只能依附人類社會生活,成為點綴人類生活的寵物。
儘管有這樣的變化、儘管動物的命運愈來愈受人類左右,但動物依然是地球村理所當然的一分子、依然是有血有肉的生命體、依然是不應被隨便踐踏及傷害的生命,不管是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及民間組織都愈來愈接受這樣的看法,並作出種種努力規限人類的行為,讓動物及其他地球上的物種有棲息的空間,有生存的機會,不致被人類濫捕、凌虐或濫殺。
只可惜依然有些人抱持守舊的想法,把動物及其他物種視為可以任意踐踏、任意蹂躪、任意凌虐、任意捕殺的「東西」。最近香港就發生多宗蓄意凌虐動物令牠們死亡、令牠們傷殘、令牠們飽受痛苦的案件,包括有人把幾個月大小貓的四肢折斷,令小貓不治死亡;包括有人以有毒飯菜餵貓狗令最少一隻貓和三隻狗被毒死;包括昨天有人對一隻西施狗拳打腳踢令牠死亡等。
正因為殘酷虐待動物以至虐殺動物的案件不斷出現,有熱心市民及志願團體便發起運動及遊行,希望促使市民正視這類案件,並要求政府檢討法例,加重虐待動物的罰則。
我們認為市民及團體的要求是合理的,是值得政府有關部門重視的。事實上這類以非常殘暴方式虐待、虐殺動物的案件是令人不齒及難過的,也是任何尊重生命的社會所不能接受的;若果政府能加強執法對付這些施暴的兇徒、若果政府能加強罰則,不但可以阻嚇其他人採用類似的手法凌虐、虐殺動物,更可以清楚顯示社會不接受這樣的行徑。
當然,加強執法、加重罰則只是減少凌虐、虐殺動物案件的方法之一,同樣重要的是整體社會包括已經在飼養動物或有意飼養動物的市民要營造一種珍惜生命的文化、營造一個讓動物較容易跟人類相處的環境,例如當發現有人以殘忍方法凌虐動物時應盡快報警,以收阻嚇之用;例如不要輕率的決定養動物作寵物,以免當興趣消減或無法兼顧時要中途放棄,令寵物成為流浪貓或流浪狗;例如小心衡量家居環境及情況才決定養何種寵物,以免因居住條件不適合養寵物而產生種種不便及滋擾,例如政府在規劃公園或公眾休憩設施時可增加一些讓動物活動的地點,一方面讓動物有適當的活動空間,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動物對其他居民的影響;例如愛護動物協會及其他志願團體可以加強宣傳他們的服務,以減少流浪貓狗出現的機會。
保護弱小免受欺凌是任何文明社會不能推卸的責任;對於被殘暴方法虐待虐殺的弱小動物,我們的社會能沉默不語、任由牠們被毒打、被虐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