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截至去年(○五年)十二月中為止,共有八百二十名內地人士獲該處簽發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其中約九成為懷孕或剛分娩女士,因為健康理由暫不適宜遣返。
該處強調,行街紙並非准許持有人在港逗留的文件,他們的身份仍是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人士,不可享有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在港工作及醫療福利等,亦須定期報到。
至於就學方面,在一般情況下,該等人士不可在港入學,但入境處處長會視乎個別情況,不反對學齡兒童入學。
教育統籌局表示,學校接獲有關行街紙人士的入學申請時,需先把申請轉交該局處理,該局在徵詢入境處的意見後,通知學校能否取錄有關人士,惟該局並沒統計有關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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