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管理維修信箱<br>教你計算法團會議法定人數

樓宇管理維修信箱
教你計算法團會議法定人數

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近日推出「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地址:香港中環郵政信箱8600號
熱線:28821717
傳真:28822001

問:讀者吳太為單幢式大廈業主。她曾出席大廈的法團業主大會,各業主對出席人數及投票方式爭持不下,現想查詢怎樣處理。
答:法團會議法定人數須為全部業主的百分之十。如會議有決議解散管理委員會,則法定人數為全部業主的百分之二十。計算業主大會出席人數亦在《建築物管理條例》列明。如一名業主單獨擁有一個單位,便計算為一名業主。如三名業主共同擁有一個單位,或一名業主擁有三十五個單位,都只計算為一名業主。
法例亦規定達到法定人數的法團會議上所提出的一切事項,均由業主投票表決,以多數票決定。投票時,業主按所擁有的業權份數投票,每份一票。如贊成和反對雙方的票數相同,則主持會議者除原有的一票外,另有決定性的一票。

缺席者可委任代表出席

如業主未能出席法團會議,可委任代表出席投票,而授權書須於會議舉行前二十四小時,或主席許可的較短時間內送交管理委員會。
最近一宗法庭的判決,裁定業主大會的決議,必須有業權份數的五成以上,才算為符合多數票的規定,而非只是相對比較多票就算通過,所以法團在計算投票時應小心處理。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