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明星(其實不知道她拍過甚麼戲)狂迷LV,數年間用六百萬港幣購買各類LV產品,一腔癡情,化作銀彈,頻頻發射,以為早已以銀彈攻勢成功擊中對方心臟。誰知,年底LV旗艦店開幕,連「二打六」都有份出席酒會,如此豪客,卻被拒諸門外。真是慘絕人寰。原來,酒會的請柬,並非藝伎的初夜,價高者得。
女明星一直以為她擁有着、佔據着LV,一直以為得到了LV袋即得到了LV的心,一直以為她跟LV是兩情相悅的戀愛,誰知卻是一場淒苦的單戀,不斷付出,沒有收穫,對方甚至連眼眉都不肯垂顧她一下。女明星終於把心一橫,將滿腔愛意化作仇恨,愛有多深,恨有多切,公告天下,從此一拍兩散,各行各路,再見不是朋友。
唉,從未開始過,又何來結束?
像愛情,多麼無奈。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得到回報的。有時候我們愛一個人,百般癡心,萬般謙卑,不求對方以等量的愛情作回報,只求對方不要輕忽我們的癡情,誰知,對方一點反應也沒有,無論我們做了甚麼,或不再做甚麼,一律無動於衷,漠然相待。這是最大的嘲弄和不屑。
幸虧她尚有多餘銀彈射向別的牌子,分手雖無奈,移情別戀卻也絕不困難。用錢打造的愛情,從來就不是堅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