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塊塊晶瑩剔透、涼透入心的冰塊,可能含有導致腹瀉的大腸菌落。食物環境衞生署研究發現,近一成在零售點抽取的冰塊含大腸菌群數量超出化驗準則,問題冰塊主要來自快餐店、小食食肆及售賣非瓶裝飲品處所,含菌落最高的樣本超過準則的九十多倍。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若大腸菌群偏高,可引致腹瀉風險,而食冰等於飲水,一定不能有致病菌。 記者:梁洵瑜
食環署於去年四至六月,在六間主要製冰廠及港九新界不同零售點,包括酒店、中式食肆、快餐店、熟食檔、小食食肆及售賣非瓶裝飲料處所共抽取一百零一個冰塊樣本,進行微生物測試。
製冰廠樣本全部合格
結果顯示,十二個製冰廠抽取的樣本,全部符合化驗準則;但在八十九個零售樣本,則有百分之九,即有八個樣本含大腸菌群,超出每一百毫升含少於一百個菌落,有問題樣本主要來自快餐店、小食食肆及售賣非瓶裝飲料處所,其中有在小食食肆的冰塊樣本每一百毫升含九千六百個菌落,是準則的九十六倍(見表)。
此外,三個從熟食市場、小食食肆及售賣非瓶裝飲料處所的樣本含需氧菌落,輕微高於每一百毫少於一千個菌落的準則。但未有樣本含有可致腸道感染的大腸桿菌。食環署認為研究反映本港食用冰質量令人滿意,市民在食用冰塊後患上腸道疾病的機率不高。
食冰如飲水不可有菌
該署發言人解釋,在冰塊發現大腸菌群及需氧菌落數量偏高,只表示在製冰期間或處理冰塊時衞生條件欠佳,或有人不注重衞生。但若冰塊含大腸桿菌,就反映製冰或處理時受糞便污染,但今次研究全部樣本未發現含大腸桿菌。
但醫學會會長蔡堅稱,大腸菌群是指所有的腸道細菌,當中可能包括致病細菌,若含菌群數量偏高,出現腸道感染風險也高,除可能致腹瀉外,部份細菌有可能入血導致更嚴重後果,故認為「食冰等於飲水,都唔應該有致病菌」。
由於世界各地都很少有一套標準,本港也沒有法例規管食用冰的微生物含量,今次研究是綜合世界衞生組織訂定的飲用水大腸菌落和大腸桿菌含量準則,以及由國際包裝冰廠家及銷售商總商會訂定的包裝冰微生物含量指引。
製冰廠直接用自來水
食環署已向製冰業及食肆發出指引,要求不可用受微生物污染的水源來製冰,食肆員工在處理冰塊前要洗手等,並跟進發現含菌群偏高的食肆。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主席李華明強調,該署應加強巡查食肆員工處理冰的過程,及長遠規管製冰廠。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伍得良說,一般食肆都設有製冰機,部份食肆或較小型的店舖會向製冰廠直接購買,或到一般超級市場或便利店購買。由於製冰要達攝氏零度以下,細菌都難以生存,所以業界不會將水煮滾才製冰,機器會直接駁水喉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