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布殊再次惹來一身蟻,被傳媒揭發其未經法院授權下,授權國家安全局竊聽美國境內的通訊,而且竊聽範圍甚為廣泛,除了國內通訊外,還包括大量經美國轉駁的國際長途電話以及互聯網通訊。換言之,就算你身處香港,若選用的長途電話經營商所租/購置的國際線路屬於繞經美國之一類refile服務,或者電郵服務是經國際線路連接至位於美國的伺服器,則閣下的通訊大有機會已被森姆叔叔偷聽!
竊聽成效受質疑
這種跨通訊媒體的竊聽技術,乃一高科技範疇,並需配合強大的電腦技術,姑勿論涉及的私隱問題,箇中大有學問。
據報道指出,國安局這項技術名為Echelon,可稱為全世界最大型的資訊「吸塵機」,它利用美國為全球電訊及互聯網中樞之便,獲得各主要電訊供應商的配合,盡收話音、傳真、數據、衞星、光纖甚至流動電話的訊息,配以data-mining的技術加以分析和解碼,找出獨特的通訊模式或字句,例如暗殺或襲擊等,希望藉此及早獲悉恐怖活動。
不過,高技術歸高技術,巨細無遺的竊聽個人通訊,究竟是否有助反恐,仍然是未知之數。恐怖分子早應知悉有關當局的竊聽行動,會否仍然採用傳統方式作機密通訊,讓計劃曝光?似乎認真的恐怖分子不會這樣失策;美國經常表示收到恐怖襲擊「情報」,不少結果皆證明屬「流料」,這也可能是恐怖分子故意放風令當局疲於奔命的策略!
另外,就算竊聽技術果真有助避免部份的恐怖襲擊,我們社會作出這個在個人私隱和反恐間取得平衡的決定,也不應該由「行政主導」,而應由獨立於行政當局的司法機關作決定。
擔心作商業情報
對香港而言,有兩點值得關注:一)基本法第30條規定任何政府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若美國國安局的全球竊聽行動,有透過本港的美資電訊公司收集訊息的話,被侵犯私隱的客戶可控告有關的電訊商;二)有關竊聽技術仍然不受監管的話,除了可收集反恐情報,難保他日可收集商業情報,並將之「軍轉民用」作商業策略服務。森姆叔叔偷聽一事像對香港無甚關連,但全球化下我們豈能獨善其身。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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