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疑有偷拍女子裙底春光癖好的冷氣技工,特意在鞋頭開洞暗藏偷拍鏡頭,經電線通過褲管,接駁到收藏在袋中的數碼攝錄機,用以掩人耳目,他於今年八月到將軍澳東港城吉之島百貨公司,偷拍女士試身室春光時,遭警員截查拘捕,並在其身上發現逾三十名女子的裙底春光照片。 記者:陳曉薇
三十歲的被告吳秉暉,任職冷氣技工,過往並無案底,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項罪名,裁判官現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日,先取閱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作量刑考慮,被告期間准以現金五百元擔保外出候判。
探員發現形迹可疑
兩項罪名指被告於今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將軍澳東港城吉之島百貨公司,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使用一部置於鞋內的小型攝錄機,拍攝在試身室內的女士,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受到破壞,並於同日作出猥瑣、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違反公眾道德。
案情透露,將軍澳警區的探員於案發當晚七時許,在吉之島百貨採取反罪惡行動,其中一名探員發現被告形迹可疑,將鞋伸入女試身室內,隨即上前將他截停查問,發現被告鞋尖有一個孔,內藏一個微型鏡頭,經由電線通過被告所穿的褲子,隱蔽地接駁到放在他袋中的數碼攝錄機。經探員調查後,發現一名女文員及一名女會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被告拍下在試身室換衫的過程,探員遂將被告拘捕。
拍30女子裙底春光
案情續指,探員稍後在被告的袋中,另外搜出兩盒錄影帶,當中拍攝了超過三十名女子的裙底春光照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在鞋上安裝隱蔽的攝錄機,用以拍攝女士在試身室換衫的過程,他亦承認用同樣手法,偷拍女士裙底春光。
案件編號:KTCC90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