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四十三歲管理員,在住所梯間遇到一名獨自玩耍的六歲鄰居女童,將她倒轉並脫下內褲非禮,經化驗發現女童內褲留下其唾液樣本,管理員始向警方招認,聲稱因目睹女童的睡袍被強風吹起而一時失控,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名,現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判刑。
被告陳佛海被控於今年五月十五日,在將軍澳尚德邨一幢大廈的樓梯間,非禮一名六歲女童。裁判官直指案情十分嚴重,相信除監禁式刑罰外別無其他判刑選擇,不過仍會為被告提取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作量刑考慮,案件押後至一月十三日宣判。
辯稱一時衝動犯案
控方案情指,受害人於案發當晚八時許獨自在住所外的走廊玩耍,遇上正打算丟垃圾的被告,穿着睡袍的受害人走到大廈樓梯間玩耍,被告緊隨其後,並突然將受害人抱起然後倒轉,被告繼而脫下受害人的內褲,然後舔她的下體。受害人成功掙脫,跑回家中,但極度恐慌,她向母親講述被侵犯經過,事件交警方處理。
被告當晚迅即被捕,他在警誡下否認指控。其後警方進行DNA化驗,在受害人的內褲找到屬於被告的唾液,被告其後與警方會面時才表示,由於當時一陣強風吹起受害人的睡袍,他因一時衝動而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KTCC8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