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入境處女文員遭前男友刻意避開,她為求一見,擅自進入入境處電腦系統,查看前男友何時換智能身份證,惟前男友不斷改期,令她泥足深陷,昨日她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押後明年一月十九日判刑。
對上司直認不諱
二十九歲被告吳逸鳳於去年二月成為入境處文員,派往尖沙嘴婚姻註冊處工作,負責將登記結婚人士的個人資料輸入入境處電腦系統,她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
根據案情,被告今年八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非法進入入境處的電腦系統十三次,並以前男友及其父母的身份證號碼作搜查項目,查閱三人個人資料,入境處於九月十七日發現此事,被告向上司直認不諱。
被告說今年三月底與該前男友拍拖,但自六月前男友便避而不見,她渴望見他一面,遂不時擅自進入電腦系統,查看他會何時何地換領智能身份證,以便相見,可惜前男友不斷更改預約日期。至於何以得悉前男友的身份證號碼,被告說前男友曾向她展示身份證,她將號碼牢記於心。此外,前男友曾說父母入了醫院,她為了知道其父母是否已經去世,亦借助入境處的電腦系統。
稱情緒受困犯案
入境處於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報警,被告次日被捕。辯方大律師昨日指被告因情緒困擾而犯案,已失業兩個月,非常後悔,被告自九六年起已積極做志願工作,為醫療輔助隊成員,獲不少嘉許狀。裁判官遂將案押後,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才判,並准被告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ESCC54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