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年關審訊揭序幕「貪官不過年」

內地年關審訊揭序幕「貪官不過年」

年關將至,又到了內地官員瘋狂收禮、斂財的旺季。隨着黑龍江省前政協主席韓桂芝、國土資源部前部長田鳳山先後被判刑,內地法院也揭開大舉懲處貪官的序幕。有法律專家指,法院集中在此時審訊及懲治貪官,正是為了殺雞儆猴,期望收到「貪官不過年」的成效。

近年內地不少貪官在年關時受審,所以律師們此時也特別忙碌。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田文昌說:「在這兩個月將要開庭的案子已經排滿了日程,每年這個時候都特忙,年底趕着結案是因為每個案子都有法定的結案期限,不僅是大案要案多,一般性質的案件也都集中在年前這段時間結。」

年關殺雞儆猴警惕官員

由於每年年關前後,往往是行受賄或各種腐敗情況的高發期,且有兩成的貪官都是過年時首次被拉攏,因此集中在年底前審結貪官案件,可警惕官員切勿貪污受賄。北京市最高法院王軍表示,他們每年年底都要集中處置一批貪官,本來可以往後拖的或是本可以更早幾個月就能審結的,特別是一些大案(貪污受賄數額超過一百萬元)、要案(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也都要趕在年節前完成。「逢年過節或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法制宣傳日、反腐倡廉宣傳等活動中,這些貪官的案例更能引人深思,所以在此前後往往要集中審理一批大案要案。」

集中時段審訊增威懾性

對於貪官案件多集中於年底審結,法學專家于心昌認為,這是為體現黨紀國法的威懾性。而縮短大案要案審結期限,更可給公眾一個交代,以及反映當局反腐倡廉方面的決心。以黑龍江省綏化市前市委書記馬德賣官一案為例,從其被「雙規」到審判,前後歷時三年多,而屬於省部級高官的韓桂芝,從去年二月被「雙規」到本月六日受審,前後不到兩年時間,可見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目前,內地正等候審判的省部級貪官,包括因經濟問題被「雙規」的福建省前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長荊福生,以及挪用公款一億元的四川省前副省長李達昌等。
除以集中審訊、判處貪官警誡各級官員外,中紀委及監察部近日亦發出通知,嚴禁官員在元旦及春節期間,收受機構或個人提供的禮品。
《新世紀周刊》/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