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生專業守則,醫生需於處方病人的藥物上,加上藥物標籤,有十歲病童,因咳嗽及喉嚨痛向私家醫生求診,醫生卻沒有在藥袋上寫上藥名及劑量;診所護士又在藥袋上誤將份量半粒寫為一粒;而醫生當日所處方藥物為抗生素,不等如消炎藥,醫生竟回覆指消炎即代表抗生素。
讀者陳先生表示,其十歲女兒於本月十三日因咳嗽及喉嚨痛到藍田麗港城商場向陳蔭湘私家診所求診。
診症完後,診所姑娘派發其中一款藥物,名為「AmoxicillinandClavulanatepotassium」,藥袋上沒有寫上藥名及劑量,只寫上每日四次,每次一粒。藥袋上「消炎」字樣亦畫了一圈。
將抗生素當消炎藥
他返家後,他想起護士口頭曾說此藥應每次服食半粒,他遂致電診所查詢,護士表示的確寫錯了。但他仍感擔心,遂上網查閱該藥資料,才得悉該藥乃抗生素,需全部服食,否則病人會帶抗藥性;且該藥更是盤尼西林類,病人或會對此藥敏感。
他語帶不滿地表示,「個袋又冇寫係抗生素,而且又冇問我個女有冇對盤尼西林類藥物敏感,萬一出事真係可大可小。」
記者曾查看陳先生提供的藥袋,見藥袋正面只圈上「消炎」二字,並無標籤寫上藥名及劑量。而藥物的錫紙包裝上雖見藥名,但藥名有部份被剪去,旁有375MG字樣。
陳蔭湘醫生委託律師行書面回應,陳醫生當日處方的「AmoxicillinandClavulanatepotassium」藥袋上已清楚顯示消炎字樣,即代表屬抗生素。
陳醫生稱已透過護士向病人表示,處方消炎藥後便須如抗生素般全部服食,且當日處方予陳先生女兒的藥物包裝上已有藥名及劑量等資料。但陳醫生日後會作出改善,於藥袋上加上藥物標籤。
致歉退回診金了事
此外,當日負責處理藥物的護士確將份量半粒誤寫為一粒。
為此,陳醫生已向陳先生致歉及退回全部診金。
本報雖曾向陳醫生追問,此藥屬盤尼西林類藥物,何以當日未有問明病人會否對之敏感,但律師行的覆函中,對此沒有隻字回應。(一二一八○四四)
藥物處方須附獨立標籤
香港醫務委員會秘書處函覆本報稱,「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十段,列出有關「藥物的處方及標籤」等事宜。當中有提及醫生直接或間接處方藥物予病人,須適當地加上獨立標籤,載明病人姓名、藥物名稱,處方日期及劑量等資料。
如市民欲對個別註冊西醫涉及專業失當行為進行投訴,可致函香港黃竹坑道九十九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四樓醫務委員會秘書處。
投訴沒妥善標籤配處藥物數字
2002年:4宗
2003年:1宗
2004年:2宗
資料來源:醫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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