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雄
政改方案表決當晚,鄭經翰議員表述了他對政府提出的「區議員方案」的意見。他反對區議員互選產生立法會議員,認為應透過選民投票選出可晉身立法會的區議員,按立法會選舉的選區劃分,選民有兩張選票,一票選地區直選議員,一票選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員。
當選者更具認受性
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提案。第一,區議員互選推舉立法會議員,近似其他功能界別的小圈子選舉。雖然,名義上區議會選舉有三百多萬名選民基礎,但負責選舉立法會議員的,實際上只有四百多名區議員(委任議員不計在內)。而且在這個界別內,選民(即區議員)大多有隸屬的政治團體,其政團因而可直接左右投票取向。這樣選舉結果可能只反映政黨勢力的分布,而不能充份反映民意。而且,一些沒有所屬政黨的中間派獨立區議員,將極可能因沒有政黨支持而無法當選,扼殺了這些人的參政機會。
其次,讓市民直接選出區議會功能議席將可使當選者更具認受性。按政府方案,一個區議員在晉身成為立法會議員的過程中,只需要在區議會選舉中以一、二千票取得議席,然後取得數百區議員的選票即可成為立法會議員。要是當選者是一名當然區議員或自動當選區議員,那麼他甚至毋須經過選民的檢視即可成為號稱有三百萬選民基礎的立法會議員。一般市民不禁要問,一個沒有得過選民選票,或只得二千票的議員,可以代表我嗎?反之,如果由選民直接選舉的話,那即使是一名當然議員或自動當選議員,甚至是委任議員,只要當選的話,便自然有足夠的認受性。
可提升區議員質素
第三,這個方法亦可提升區議員的質素。自政府推出區議會方案以來,不少意見均擔心區議員是否有足夠能力勝任立法會議員的職務。須知道現時一名區議員的負責人口只有大約一萬七千人,選區範圍可能只包括一個公共屋邨或數十幢大廈,平日關心的只是瑣碎的社區事務、搞旅行和茶敍等街坊聯誼活動。
立法會議員則需要負責數以十萬計市民,關顧全港事務,還要負責審議法案、檢視政策和處理市民申訴等職務。兩者的差距,不禁令人懷疑當一名區議員升格為立法會議員後,是否有能力勝任如此繁重和高要求的工作。然而,若果由選民選出區議員晉身立法會的話,必定可以鼓勵有志參選的區議員自我增值,盡其所能讓市民知道他有勝任立法會職務的能力。
成為培養人才基地
政改方案遭否決已成定局,但本港的政制發展不會、也不應因此原地踏步。區議員方案的主調,是使區議員對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發揮更大影響力。這個大方向是得到市民普遍認同的,但在細節上要如政府所希望般,真正朝民主方向走,以及使區議會成為培養政治人才的基地,讓市民直接選舉區議員晉身立法會,無疑是一個有效方法。另一方面,即使政府堅持保留區議會委任制,這個方法亦可大幅消除委任制在立法會選舉中所產生的不民主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