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門收錢免驗種禍根

消防部門收錢免驗種禍根

【本報訊】「醫院着火,檢查醫院!商場着火,檢查商場!着火之前都幹甚麼去了?」吉林醫院、中山酒吧接連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商戶只要給錢,消防部門不分青紅皂白地蓋章簽批。監察失效,令消防條例形同虛設,是內地大火悲劇接連發生的根本原因。
密封式設計、防煙門及後樓梯上鎖防賊或被雜物堵塞、沒有自動消防灑水系統等情況,在內地的娛樂場所內屢見不鮮。

無牌經營者最多囚10年

本來,若按照規定,消防部門會定期檢查娛樂場所或食肆的消防設施,從而杜絕上述諸多消防漏洞及隱患。但是,許多地方的消防部門只要有錢「打點」便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關於內地無牌娛樂場所發生火警,導致人命傷亡的賠償及經營者的刑罰,廣州法律界人士童建華表示,按內地慣例,火警中死傷者的賠償金主要參照交通事故賠償法計算,一名死者可獲賠十八萬至二十萬元左右,視乎死者年齡及撫養親屬人數而定;傷者則視乎傷勢及喪失工作能力而定,一般亦只是十萬左右。
而無牌經營者如涉及重大人命傷亡,如按經營過失及過失火警罪判處,最高亦只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