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如何,傳媒亦動輒向藝人頒贈「賤男」封號?松田龍平一拖三晚飯由女方付帳、小方一腳踏兩船、忠仔車廂偷食、Daniel北京夜店北姑陪坐、英超朗尼召妓孤寒、家英哥寸無綫畀獎阿姐是政治遊戲、黃少祺搭上無老細射的前亞姐……統統撥歸「賤男」行列。
如果夠紅,雖賤得不夠班,或勉強捫「賤」之車邊,或完全與「賤」是兩碼子事,因炒作新聞榮登賤榜。但男未婚女未嫁,若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干卿底事?為了順手拈來,順水推舟,順便冊封,叫「賤男」太沉重了!
如果上述也算賤男,那麼下列的動物又應稱作什麼呢?
毒打外傭致遍體鱗傷、假離婚騙取公援狂歡作樂、以妻子或女友名義借高利貸然後一走了之、吃軟飯還打女人、公帑出糧支取高薪庸劣無能卻長踞不走、虐待三歲小孩頭骨爆裂致死、隱瞞愛滋向所有性伴洩憤報復、把女警推上火線應付強悍的韓農示威者、向老弱扑頭或騙取棺材本、乞兒兜揦飯食……
「賤男」別濫用。只怕用多了用馴了,產生抗體,又找不到更令人齒冷的形容詞,便是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