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天災調航班應賠償

非因天災調航班應賠償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認為,乘客若已購買機票,航空公司實有責任提供有關服務,惟航空公司如非因天災調動航班,而令乘客蒙受損失,乘客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索償。
他又指出,旅行社是收取客人貨款一方,其亦有責任提供已協定服務,故乘客可嘗試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同時向航空公司及旅行社提出索償。
香港旅遊業議會指出,凡從事旅行社業務,如組織或售賣離港團、票務、代訂內地/海外酒店、來港旅遊業務等,無論是有門市公司或是網上公司,均須領取旅行代理商牌照,接受監管,消費者如對旅行社服務不滿,可向議會投訴。
香港旅遊業議會電話:2807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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