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性格像我,愛憎分明。對於某些人某些事,我們的觀點極為相似,不屑起來,言語難免尖銳,你一言我一語,默契而共鳴。
我家大婆就說:「不喜歡心裏知道就好了,不要像你們這樣說出來,便顯得心地壞了。」
於是我背着大婆跟女兒說:「我倆的心地其實不壞,只是媽媽比我們更好。」
若論為人厚道,我家大婆確實勝於我們父女倆,但平心而論,我們心地都很好。對人不動歹心,不會佔人便宜,朋友有求,只要能力所及,也盡力幫助,對自己喜歡的人,總想着讓他們開心,看他們開心,自己也覺開心,吃點小虧也覺值得。
但是,在我們心中也有一把尺子,這把尺子就是一條界限:對人不動歹心,不等於可以敷衍那些明明心歹的人。不佔人便宜,不等於中門大開讓存心搏懵的人來佔便宜。幫助朋友,不等於連不屑做朋友的人也幫一把。自己不喜歡的人,他開心不開心,也就事不關己,犯不着為他着緊。
或許有些道德超標的人會怪我這樣不夠高尚。不要緊,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只要肯定自己比許多人們以為高尚的人還要高尚,那就夠了。
你不聽教會的人既說:「神愛世人」,又說:「信者得救」?可見神之愛世人,還是有分寸的,還是有親疏之分的。何況我這麼一個凡夫俗子,能夠堅守自己一套道德標準,與世無害,為悅己者盡心盡力,夠了。
好人應該做,濫好人不可為。女兒明白這個道理,可見我家教有功。父女倆有這等默契,是天大的運氣,想起來都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