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豐被禁轉移中國資源股份

金利豐被禁轉移中國資源股份

【本報訊】中國資源(661)新大股東中時發展有限公司,前日入稟高院,要求頒布禁制令,指金利豐證券公司違反孖展客戶協議,要求禁止其轉移或處置一批中國資源股份,並要求將股份交出。
是次提出入稟的中時發展,由港佳控股(605)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健生全資擁有。入稟狀披露,中時於4月21日與金利豐訂立孖展協議,將一批為數11.65億股的中國資源股份存託在金利豐,約佔中國資源56.1%股權。
翻查資料,中時發展於9月中公布,已於8月8日以每股0.033元購入該批中國資源股份,較停牌前0.175元折讓81.14%,涉資3844萬元,由於購入股份佔當時中國資源股權62.08%,按例須提出全面收購,因此中時委任金利豐為代表,宣布同樣以0.033元,向其他小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全購建議本月初截止,但僅獲6.96萬股接納,佔普通股不足0.01%,即7.11億股(佔37.92%股權)的股東沒有接受收購建議。
中國資源於11月初復牌,但股價急挫並持續下滑,最低曾見0.056元,較停牌前跌68%。上周五則收報0.06元,升0.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