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難有贏家

罷工難有贏家

紐約公共運輸系統史上有兩次罷工。一九六六年的罷工持續十二天,工潮後,紐約州政府鑑於罷工嚴重影響經濟,所以擬定《泰勒法》,規定公共運輸工人罷工屬非法行為,工會要罰款,金額是每名工人罷工一天就被扣兩天工資。
雖然有《泰勒法》,但一九八○年,工會明知違法要罰款,仍發動罷工,以爭取加薪三成。當年的紐約市長科克態度強硬,結果罷工十一天後,工會接受折衷方案結束罷工,同意一九八○年加薪百分之九,翌年加百分之八,但工會當年的罰款接近二千萬美元(一億六千萬港元)。

「他們會破產」

今次工潮,法院已判罰還未算到工人頭上,一旦引用《泰勒法》,工人不單會失去罷工期間的薪酬,還會遭政府罰款。康奈爾大學勞工研究中心主任Bronfenbrenner說:「他們會破產,失去家園。」當巴士地鐵工潮影響紐約人生活,紐約市每天損失達四億美元,而工人辛苦爭來的加薪分分鐘可能要拿來罰款,所以巴士地鐵員工罷工根本沒有贏家。
美國《紐約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