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三周內和解7宗違規

證監三周內和解7宗違規

【本報訊】證監會昨日公布兩宗以和解方式處理的紀律制裁個案,包括公開譴責申銀萬國證券,並對其施加罰款35.3萬元,指其內部監控不足。連同這兩宗個案,單是截至昨日的本月內,證監公布以和解方式處理的制裁個案,已達7宗。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江宇行為這做法作辯護,指和解方式可令執法行動加快結束,有助監管機構更有效分配資源及提升效率。
證監指出,03年申銀萬國一名經紀涉嫌挪用兩名客戶資產,至今下落不明。證據顯示該經紀曾冒認客戶更改收取帳戶結單的地址,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及擅自出售客戶的股份,但申銀未能偵察及防止該經紀所觸犯的失當行為。證監認為,就對申銀的紀律處分行動達成和解,符合公眾利益。
另外,證監會昨日公布,譴責順德證券及暫時吊銷其前任負責人陳春成的牌照8個月,指順德一名前任經紀於02年涉嫌挪用客戶資產,反映順德證券內部監控有多項缺失。證監指在釐定懲罰時,已經顧及到順德和陳氏接受以和解方式解決紀律處分行動,此舉亦節省證監的資源。

江宇行:無損各方權利

江宇行在《證監快訊》中指出,為取得違規者合作而減輕處罰的做法,可鼓勵他們與證監達成和解,但證監並非姑息他們,而是要鼓勵他們不要提出爭議,這是在實施足夠的阻嚇力與獎勵合作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他又指出,以往的和解是要由違規人士主動提出,但本年初開始改變,證監會選取若干情況明顯、無可爭議及之前曾有類似案例但結果屬可預期的個案,在採取行動前邀請違規者,在「無損各方權利」的基礎上進行磋商,從而找出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