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被拒 - 吳靄儀

律師被拒 - 吳靄儀

為使被拘捕的示威者得到律師代表,保障他們的合法權利,民間人權聯盟預先安排了義務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服務。可是,當其中一位大律師到達秀茂坪警署表明身分及表示受葉謝鄧律師事務所轉聘,要求會見拘留在該警署的示威人士的時候,卻遭到警方拒絕,理由是他不能證明是受到任何一位示威者的聘請及不能說出示威者的名字。李瑞紅大律師於是緊急打電話給我,要求幫忙解決問題。我打了很多電話給秀茂坪警署值日官、總警司、保安局局長、警民關係科等等,解釋法律上可由第三者代被捕人聘請律師,警署必須安排接見,同時,由於拘捕人數達九百多名,分派不同警署拘留,律師根本無法得知有哪些示威者被扣留在哪一個地點,警署的要求,根本不切實際。特殊情況,應有靈活安排,香港是法治之區,應重視保障合法權利,盡量方便律師能會見被捕人。

到了下午約三時,警民關係科的一位馬先生終於答應幫忙。我以為事情可獲解決,於是離開辦事處,出席一個「政改方案」的街頭論壇。豈料晚上再與有關的大律師通電話之後,發現問題並未解決。警方容許大律師在警方名單上選擇了兩名示威者會面之後,就拒絕讓他接見這兩位示威者交給他的名單上其他示威者。這次理由是這些示威者並沒有要求聘請他。我親身到秀茂坪警署了解情況,提供協助,但是警方態度強硬,結果也是失望而還。警方的立場是,被捕人士有權打電話聘請律師,但他們沒有這樣做。外地來客,既不熟悉香港制度又不認識律師,加上語言不通,根本沒可能做到。於是最需要法律意見的人,而所需的律師就在外面等,卻因警方阻撓,被褫奪了法治給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