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創維數碼前主席黃宏生,在城市哥爾夫球會撞到一輛汽車後離去,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票控不小心駕駛及在交通意外發生後未有報警罪名,黃承認兩項罪名,裁判官認為案情不算嚴重,黃的駕駛紀錄良好,輕判罰款共一千六百元。
撞毀汽車不顧而去
被告黃宏生(四十八歲),控方案情指,今年六月二十六日近下午一時,城市哥爾夫球會的修理部助理,聽到停車場傳來巨響,見到被告的私家車撞向一輛汽車,被告車上乘客下車檢查後,由被告接載離開。不久,事主返回座駕發現汽車損毀報警,至今年十月十七日,被告承認為涉案司機。
辯方求情稱,被告只是在駛離車位時,一時判斷錯誤「撞花」對方車輛的防撞欄,被告有十六年駕駛經驗,從未違例被扣分,他近年因聘用司機,致駕駛技術生疏。
案件編號:KCS289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