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控非法集結的十四名反世貿示威者,不滿遭羈押警方看管期間只得凍水沖涼,認為所受對待不人道及警方違反承諾,遂透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多名大律師協助,昨夜緊急直接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申請,要求轉往懲教署的荔枝角收押所繼續羈留,基於律政司代表聯絡有關警署的分區指揮官後,承諾讓被告們使用警察宿舍的沖涼設施,提供暖水沖涼,故最終撤銷申請。 記者:梁瑞珮
南韓駐港總領事館代表及南韓國會議員姜基甲,連同數名聲援者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區議員陶君行昨夜亦到庭了解情況。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外表示,十四名被告現分別羈留於黃大仙、慈雲山及秀茂坪警署。惟全港警署的羈留室全年只得凍水供應,故被告在過去七十二小時均無暖水沖涼,只有凍水花灑,現時天氣寒冷,加上部份被告曾被噴射胡椒噴劑,情況極不好受。況且,只得凍水沖涼亦有違按聯合國聲明對羈留囚犯之最低要求,故向法庭申請,要求將被告轉往荔枝角收押所繼續羈留。
被告親友獲准帶食品
李柱銘續指,考慮警方所說,若將被告轉往荔枝角收押所,安排認人手續需時,可能長達三星期,由於不欲令案件拖延,故與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達成妥協,撤銷有關申請。
李柱銘透露,妥協內容是李定國向法庭承諾,已跟黃大仙及慈雲山警署的分區指揮官取得聯絡,答允讓被告使用警察宿舍內的暖水沖涼設施;李定國亦承諾會聯絡秀茂坪警署的分區指揮官,提供同樣的設施。李柱銘又表示,除有暖水沖涼外,韓籍被告的親友亦可獲准帶韓國食品、韓文書籍及雜誌給他們。過往基於保安理由不准羈留人士穿鞋着襪,控方也承諾讓他們穿着。
十四名被告前晚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兩案提訊,當中十一人為南韓人,另三人分別是台灣、日本及中國籍,各人被控於本月十七日,參與非法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十八條一款。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提訊。被告因不滿沒有暖水沖涼,原委派律師代表昨再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出覆核申請,據知,因未獲裁判法院受理,遂改變「策略」,直接向高等法院當值法官貝珊提出覆核申請。
警擬暴動罪控被捕者
李柱銘另指,他昨晚只代表十三名被告提出覆核申請,並不包括中國籍被告,相信他亦可受惠於控方的承諾。控方亦提出,最快可能於明年一月中進行審訊。
一名獲釋的台灣工委會代表吳永毅昨晚到法庭,他形容警方做事不夠光明磊落,他陪同一名受傷示威者抵東區醫院後隨即被警方拘捕,並在觀塘警署通宵扣查。
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馬維騄昨接受電台訪問表示,公安條例中,對暴動有明確界定,「如果示威者當晚(上周六)所做嘅行為,干犯咗暴動罪,我哋會考慮(加控)。」根據法例,警方可引用《公安條例》起訴參與非法集會的人集結暴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五年,若經公訴程序定罪,更可判監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