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副主席羅軍典認為,一間好的僱傭公司,必須經過甄選程序,提供合乎水平的外傭讓僱主選用,如外傭服務不符要求,僱傭公司有責任提出解決辦法。
向發出證明機構求證
羅軍典稱,因在本港聘請外傭不會有試用期,僱主簽約後便須履行合約內容,因此應在事前要求僱傭公司提供可證明外傭資歷的所有文件,如對文件內容存疑,除可向僱傭公司質詢,亦可自行向發出證明機構求證。
消費者委會提醒僱主
消費者委員會亦提醒僱主,若發現外傭表現與僱傭公司提供不符,僱主可即時與僱傭公司交涉,拒絕接受該傭工;僱主亦須留意,如僱傭公司收取較廉宜服務費,所包括服務項目可能較少,傭工質素亦可能沒有保證。
循民事途徑索償
勞工處發言人稱,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僱傭雙方才可不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即時終止合約(見附表),如有爭拗,須交由勞資審裁處仲裁。
有違事實 可被定罪
發言人稱,若僱傭公司提供的外傭資料與事實不符,或有傭工不對辦情況,涉及其服務質素,僱主作為消費者,可向消委會投訴,亦可循民事途徑就其損失向有關僱傭公司追討賠償;如有關僱傭公司經營手法涉及欺詐,僱主可向警方投訴,若有關公司因此被定罪,勞工處處長會吊銷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勞工處熱線:27171771
僱傭雙方即時終止合約理由
僱主
‧傭工蓄意不服從合法和合理命令
‧傭工行為不當
‧傭工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
‧傭工經常疏忽職守
傭工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暴力或疾病危害
‧受僱主苛待
‧受僱不少於五年,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
資料提供: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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