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串騙判囚上訴被拒

區議員串騙判囚上訴被拒

【本報訊】觀塘區前區議員吳重德,三年內騙取區議會津貼達十一萬元,因四項串謀詐騙等罪被判囚年半,吳指刑期過重,昨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指斥他利用沒有議價能力的人,騙取公帑,行為可恥,法官強調公職愈高,責任愈大,指他破壞市民及政府對他的信任,刑期恰當,遂駁回其申請。
上訴庭法官楊振權宣判時指,吳重德身為區議員,獲得市民及政府信任,理應忠誠服務,卻利用沒議價能力的人,騙取公帑,行為可恥。

官階愈高 責任愈大

楊官又指,法庭須向社會發出明確訊息,任何人利用公職,騙取公帑,不能期望獲得輕判,而官員官階愈高,責任愈重,承擔更大,吳於案中破壞誠信,雖然判刑較同類案較重,為了維護一個廉潔、公正和公平的社會,刑期適當。
案情指,○○年底至○三年九月,吳重德分別以月薪三千元及五千元聘請兩名議員助理,但在僱傭合約上誇大至七千元,向區議會申請津貼。吳利用申請津貼,購買一部一萬八千元的電子琴,供兒子在音樂會伴奏之用。
案件編號:CACC1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