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台灣出生的五旬室內設計師,將十一本偽造護照暗藏行李,從法國回港,在機場被海關拘捕,事後辯稱原本只是要到古巴探朋友,幾經輾轉才帶了偽造護照回港,甚至指攜帶護照出入台灣很正常,早前他在區域法院認罪,昨被判入獄三年零四個月。
官指損害國際安全
法官韋毅志昨判案說,偽造護照可作販運人口之用,亦損害國家控制出入境的權利,跨境安全是國際關注的重大議題,被告出國的目的,是要運送護照,角色重要,而其藏有偽造護照正損害國際安全,罪行嚴重,遂判上述刑期。
被告為五十歲的馬遠馳,承認於今年六月十二日,在本港機場藏有四本偽造日本護照,及七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案件編號:DCCC7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