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均富會計師行就98至04年在港上市公司重組的研究結果顯示,於金融風暴期間遇財困重組的公司,最終有38%重組失敗,面臨清盤。而且,重組申請批准的上市公司中,有41%在第一次重組後不久,便又面對財政危機。
在33家清盤公司中,82%是由法院頒令清盤,其餘18%則屬債權人自願清盤。19家屬上市公司本身,另外14家屬上市母公司的主要子公司。
重整程序呈不良
均富會計師行合夥人兼重整、調查及清盤部主管鄧忠華表示,研究結果反映,於金融風暴遇到財困的公司,在財政上資金有限,甚至幾乎所餘無幾。大多數所謂重組,只涉及債務重整的程序,很少涉及實際業務重組,對本港經濟,並非健康現象。
他表示,很多重組公司最終都將其上市地位出售給新投資者,04年起取消財困公司出售上市地位,對遇到財困的公司來說,可算一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