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自閉青年,○二年六月十二日在筲箕灣東華三院方樹泉社區服務大樓從四樓失足墮下,導致腦部受損及三肢癱瘓,現需長期卧床,其母代表提出訴訟,控告東華三院疏忽及索償逾一千萬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進行預審,原訴律師指,母親要支付醫藥費及購買醫療儀器,部份需以信用卡付款,遂申請要求先從東華三院放存法庭內的二百萬元取四十萬元,應付有關開支,獲法官批准。
屬癱瘓或植物人存分歧
現年二十二歲的原訴黎耀輝由母親譚帶好代表,控告答辯人東華三院,東華三院已承認法律責任,雙方只就賠償額爭議,雙方醫學專家對黎現屬癱瘓人士或植物人意見分歧,是否需購置新居所或長期留在復康中心,對釐定賠額有很大影響,定明年四月十八日審訊。
黎患自閉症,智商較低,說話有障礙,意外受傷後一直住在屬東華三院的賽馬會健樂之家。原訴大律師指黎腦部受傷,三肢癱瘓,每逢周末母親均會接他返居所,需長時間卧床,但也可坐在輪椅上,其中一隻手仍有活動能力。
辯方專家則指黎已成植物人,院方可讓他長期留在轄下復康中心居住。
案件編號:HCPI1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