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熟了 - 鍾偉民

人物熟了 - 鍾偉民

不識字的,都教人寫作了;我偶然分享煮字心得,大概不算僭份。
偶有不世出的天才,落筆即萬言,字字皆珠玉,這種人,或百年一遇,或千年一見,到底珍罕;我輩正常人,肯反覆推敲,最終,「兩句三年得」,走運的,能留下這爐火純青的「兩句」,算有交代了。
小說,原來跟蜜蠟的生成一樣,離不開醞釀,日子不夠,則色不純,質不密,容易分崩離散。所謂的故事大綱,就像種子,有了筆墨滋養,種子發芽,長出枝節;人物,就是小說的果實。一部《哀傷》寫了幾年,有幾枚果子熟了,怎麼有一個,還是生的?「生」,就是不足月,未夠火候。一個女人,她隨便把女兒扔在孤兒院,沒有責任感,隨便交配,賤視生命……這樣的角色,有什麼可愛?現實裏,當然有這樣的人,行差踏錯,可以是習慣,是天性,是孬種;但寫小說,總得給她一點原因,不然,就沒有共鳴,沒有同情;這個角色,如果是一個重要的角色,就不夠完整,不夠「熟」。

這時候,就得在適當的地方,補進適當的理由。想不出來?就擱一擱,看書,思考,閒聊,忽然想通了,譬如說,這個女人小時候,她爸帶她遊動物園。「你不乖,我就扔你到籠裏去餵獅子。」她爸信口恐嚇,沒想到她媽聽了,忽然雙眼圓睜,「好驚啊!」一聲大叫,氣力暴長,竟把她爸送入了鱷魚池!原來就在那一天,她媽得自遺傳的精神病忽然發作,在她爸的下半身出殯之後(上半身讓鱷魚吃了),她媽就住進了瘋人院,沒再出來。這樣的「理由」,看似荒謬,到底,是個理由;經歷了家庭慘變,這個角色行事不按人間繩墨,也就情有可原;人物,有了過去,就像你我一樣,活了,成熟了,滄桑了。
有朋友告訴我,打算一年寫四部小說。我總愛問:「不缺錢,能不能四年才寫一部小說?」我相信歲月,讓人成熟,也讓作品成長。那些誇言十天,甚或一星期就寫「完」一部「小說」的「作家」,真的非比尋常,因為:該用一小時才彈得完的樂曲,他們用五分鐘,就奏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