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採購員涉冒充總督察向鸚鵡店結識的失婚婦騙逾十八萬元一案,昨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時,指她曾給被告一封載有恥毛的利是,聲稱有助陰陽協調,可避免雙方鬧交,又指她不滿被告拒絕借錢,要求被告五十萬元分手費。
三十八歲被告曾志明,任船務公司採購員,被裁定兩項欺詐罪表證成立,他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幻想與馬德鐘吞槍
任職設計師的三十一歲女事主何瑛瑋接受律師盤問時,承認患有甲狀腺疾病,醫生指她不宜吸煙及飲奶茶,被告曾勸她戒煙,但她否認服藥後會出現思想混亂。
律師指女事主曾透露,迷戀藝人馬德鐘及林保怡,鍾意兩人在電視劇飾演警員的角色,她曾於辦公時間致電被告,聲稱工作沉悶,幻想與馬德鐘吞槍自殺,浪漫殉情,叫被告不如陪她去死。女事主堅稱從沒有講過這些說話。
律師表示,去年十一月初某晚,女事主與被告回家後,換了一襲性感衫,露出胸部,她問被告「我fit唔fit」,更用數碼相機拍下照片。二人拍拖其間,她又經常傳送言詞露骨的短訊給被告,如「我今日着咗T-back內褲」或戴何種顏色的胸圍等,女事主否認指控,只承認曾傳過遭母親用漂白水洗衫,導致胸圍及牛仔褲變了紫色的短訊。
被告替她修剪恥毛
辯方更指女事主曾將一封載有恥毛的利是交給被告,稱有助陰陽協調,避免雙方鬧交,女事主表示,其實是被告曾替她修剪恥毛,然後用紅色信封載着叫她保管,但被告沒有解釋,她亦不知原因。
此外,律師指她以常在街上遭人偷望胸部,向被告借三十萬元做縮胸的矯形手術,又曾想做彩光美白皮膚而向被告借款十萬元。
律師指她曾與老闆拍拖,她的前夫及老闆都是因她脾氣差才分手,更指她因不滿被告拒絕借錢,當被告提出分手時,她要求五十萬元分手費。女事主一一否認。
案件編號:STCC1203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