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在杭州的民工夫婦的一歲大女兒,早前不小心被滾水嚴重燙傷大腿及屁股,被送到市內醫院治療,但很快就因支付不了醫藥費,被停止用藥。兩人最後只好帶着女嬰,來到崇一醫院求醫。
當時,女嬰燙傷處已經紅腫潰爛,並滲出血水。但崇一沒有兒科,護士表示無能為力,這對夫婦忍不住哭訴:「我們不知道這裏不能看兒科,那怎麼辦?我只想讓她換一下藥,打些消炎針總可以吧?」趙華瓊明知違反當局規定,仍將女嬰留下來醫治直至痊癒,結果被西湖區衞生局處罰一千元,還指摘她「對孩子生命帶來很大威脅」。對此,趙華瓊哀傷地表示:「我能把他們推出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