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女管理員發現懷有情人的骨肉,丈夫卻於此時來港,她擔心婚外情被揭發,竟到警署報假案,聲稱遭情人強姦。她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須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三十八歲被告張瑞芳,承認於本月一日在香港仔警署訛稱遭姓梁男子強姦。案情指,被告向警員聲稱,其四十八歲男友自本年二至十一月間,多次強迫跟她性交,如她不肯就範,男友會斬傷其丈夫及女兒,警方接見被告男友,男友指被告自願跟他性交。警方再接見被告,她始透露擔心剛來港的丈夫知悉婚外情,故向警方說謊遭男友強姦。
案件編號:ESCC53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