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日乘坐這輛亡命小巴的乘客麥榮根,雖於意外中僅輕微擦傷,他現時已害怕再乘搭小巴,盡可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麥在得悉兩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後,認為刑期多少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們能知道做錯事,要面對責任。
五十六歲的麥榮根是一名的士司機,擁有近三十年駕駛經驗,當日他是首被告的小巴乘客。他透過電話表示,一個人做錯事,應受到教訓,他出庭作證,並非要「煮死」兩名司機,最希望兩人能面對責任。
麥續指,乘客的生命掌握在司機手中,事發時,很多乘客大清早起床上班,他們已經很辛苦,有時會在車上打瞌睡,因為司機不負責任致生意外,這樣死去很無辜,兩名司機應該反省。
意外中不幸死亡的龍啟漢,其妻昨到庭知悉裁決後,認為兩名被告罪有應得,她將會循民事途徑向兩名被告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