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港大女廁偷拍待判

經紀港大女廁偷拍待判

【本報訊】有遊蕩前科的易服癖地產經紀,身穿胸圍,持數碼相機,潛進香港大學紐魯詩樓女廁偷拍,被捕後在其背囊內尋回大量女生用品,及報失一個月的女生宿舍鎖匙。經紀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罪,還押監房候判。
二十八歲被告李鴻發,承認遊蕩引致他人擔心及盜竊兩項控罪,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令受害人不安及煩擾,案情顯示他長時間在港大校園內遊蕩,被告須還押監房至本月二十八日,待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戒毒所、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判刑。
被告有六個案底,其中兩個是遊蕩。他求情稱案發前服用毒品,又指以數年時間及心機所建立的聲譽及前途,現毀於一旦,他保證日後不會再犯。

戴胸圍稱常穿女服

案情透露,受害人是香港大學學生,案發當日,她發現廁格底部有一部數碼相機偷拍她,大驚高聲呼叫求助,她聽到一名陌子男子說:「我只喺入錯廁所」。
兩名男同學聞聲追截及制服被告,拾回被告拋下的數碼相機,警方接報到場,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偷拍,他被捕時身穿胸圍,並透露有穿女性服裝的習慣。
保安其後尋回被告的背囊,內有針孔攝影機、女生校服及胸圍,甚至有載有衞生巾的布袋,更有女生宿舍鎖匙,證實已報失一個月。警方在涉案數碼相機發現三張女性如廁照片,及四張陰莖照片。
案件編號:ESCC5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