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一位風險管理顧問,專負責核查公司嘅風險管理系統,公司管治,compliance等,佢話呢行叫做riskaudit(風險核數)。
愈來愈多新名詞,都唔知點繙譯,大學繙譯系嘅教授多數教文學,唔識財經,啲繙譯系學生唔知點樣學財經繙譯呢?譬如:compliance嘅中文係乜?上述顧問唔好意思咁同左丁山講:「我嘅中文唔係幾好。」佢位助手立即提水,話叫做「合規」,左丁山諗一諗,「合規」對compliance,都可以,但如果唔知頭尾,將銀行內嘅complianceofficer譯做「合規主任」,普通人好容易睇到一頭霧水,合乎規矩呀?合乎規格呀?合乎規律呀?最收尾先至會諗到係:「合乎政府監管當局針對某行業所頒布嘅一切法規」,律師、銀行、保險業、經紀所要做嘅compliance不盡相同,合規呢個「規」字都有好多唔同解釋。
又如leadmanager,香港譯做「牽頭經辦人」,冇話唔啱,但讀出嚟,冇晒leadmanager嘅威風、尊嚴,總之唔夾。
譯名原來可以引起外交風波。亞洲華爾街日報(十二月七日)講到美國副特別談判貿易代表RobertZoellick九月尾喺紐約演講,講咗一句:「要推動中國成為一個負責任嘅stakeholder」,美國國務院將stakeholder譯為「利益相關的參與者,中文繙譯上網之後,中國當局、中國學者紛紛要求解釋何謂利益相關的參與者,中國派人到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Institution),問過究竟,研究一番後,中國學者用咗幾個譯名:(a)利害攸關的參與者,(b)共同經營者,(c)參股人,(d)合夥人,莫衷一是。
如果中國學者肯嚟吓香港,見吓我哋羅范椒芬女士,就唔使橫越太平洋嚟研究stakeholder嘅中文譯名,羅太講教育,經常唸唸有辭講「持分者」,教育界嘅「持份者」包括政府、學校、教師、家師、學生。香港將stakeholder譯做「持分者」,唔知北京啱唔啱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