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許是世間最美滿的戀愛收場。不能偕老,又看不開,有的戀人就尋死。羅密歐和茱麗葉一同心中,天可憐見,還好未鑄成梁祝之恨。可近日這兩個中學生,只因女的有了身子,家裏又反對他們往來,竟然一起跳樓輕生。
如今雙方家長既打算給他們辦個冥婚,那麼生未能結髮,死而成陰親,也算是個執子之手的造化。兩人在泉下,當亦可瞑目了。
多年前看過一部台灣電影叫《結婚》,導演是陳坤厚。說是結婚,其實是個冥婚故事。最後有情人未能成眷屬,雙方家長便給他們倆辦冥婚。結尾叫人鼻酸,但見少男捧着死者的木主,伶仃一人茫然渡河歸家。片子原來從七等生的小說改編過來。要是男亡女在,舊時就興公雞拜堂,我看今天還有這個喪俗。
說來冥婚亦由來已古,起碼在戰國時就有此風,自三國至清代一直未絕。以前有一種喪俗叫遷葬,就是生前未成夫婦,身後讓男女死者白骨同棺,魂魄合共。所謂娶殤、嫁殤,正是生男娶死婦,人妻嫁鬼夫。「迎茅娘」倒是用茅草捆紮成人形,裝扮成女子模樣,行禮成親後,讓它與亡夫合葬。最慘絕人寰的,還數人妻嫁鬼夫,女的要為死者不折不扣守寡終身。如此白白賠上一輩子青春,實在是生吃活人的鬼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