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上、雜誌上常會訪問一些窮人家,報道他們收入如何少,家居如何不堪,狹小的空間,堆滿了雜物,廚房水盆裏,是沒洗的碗筷,床上被子不鋪,從床底至床上,都有衣物雜物,堆放得坐沒處坐,站沒處站,人於其中,坐立不安。朋友見了,就說可憐。我就問朋友可憐在哪裏?
朋友指着那圖片上的環境說,你想想,要是叫你住這樣的環境,可不可憐!
我說你這見識就淺了。
貧窮跟髒亂,是兩碼子事。按理論說,窮人家應該比富人家乾淨才是。富人家東西必多,東西多,亂的機會就大,東西擋住了清潔工具,打掃不到的髒地方也一定多。窮人家就不一樣,沒錢買那多東西,就不會亂,要是再窮下去,家徒四壁,家裏只剩四面牆,還有什麼道理髒亂?
家裏像個垃圾缸,跟貧富沒有關係,那是惡劣的生活習慣。有這種生活習慣的人,再有錢再沒錢,他都生活在垃圾崗裏。
有錢人賺錢很忙,賺了錢燈紅酒綠又忙。相對來說,窮人反倒可以清閒一點,要是失了業拿綜援,呆在家裏的時間也多,那為什麼不好好收拾一下家居,即使坐困愁城,是不是坐在一個整齊乾淨的「城」裏,也比坐在一個垃圾缸裏強呢?即使家徒四壁,是不是有空抹抹牆,也比任由其蜘蛛結網,灰塵打團好呢?
沒人不叫你同情窮人,但沒人叫你連髒亂一起同情。把髒亂跟窮人劃等號,那是對窮人最大的侮辱。要是你因為髒亂而覺得窮人可憐,那可憐的是你自己,因為你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