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一幢私人大廈平台有一新建僭建物,居民投訴不見有政府部門處理,擔心僭建物影響大廈結構。屋宇署跟進投訴後表示會先勸喻業主自行清拆,否則該署會發出清拆令,強制清拆僭建物。
要求跟進 採取行動
長沙灣昌華街麗寶花園大廈平台,早前被人搭建僭建物。有居民投訴,擔心僭建物危及樓宇結構,但不見有政府部門跟進,他要求當局盡快採取行動取締。
回應:已勸喻業主清拆
屋宇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食環署人員已視察上址,發現上址平台僭建物屬新建的違例建築工程,屋宇署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勸喻業主自行清拆僭建物,如業主不理有關勸告,屋宇署會考慮向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業主於三十日內動工清拆僭建物,並於六十日內完工。
屋宇署指出,若業主未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除可將有關物業釘契外,屋宇署亦可提出檢控,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十萬元,另加每日罰款二萬元。(一一二一○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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