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只需付千元容忍費<br>村屋僭建擬合法化

每年只需付千元容忍費
村屋僭建擬合法化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四年發表報告狠批政府未有正視新界村屋僭建問題,部份地區竟需九十七年才有望完成清拆。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近日提出解決方案,建議將僭建問題合法化,村屋業主只需每年繳一千數百元容忍費,非法僭建物便可合法地存在,但在樓上加建達兩三層的嚴重僭建,該局則會嚴厲取締。 記者:呂焯均

申訴專員報告揭露政府處理村屋僭建問題一塌糊塗,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轄下的地政總署過去八年優柔寡斷,無決心執行清拆行動,更與屋宇署互相卸責,以致在○三年時累積未解決的違例個案達六千多宗,單是西貢區就需要九十七年才能解決僭建問題。

嚴重僭建必須清拆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月前召開跨部門會議,終決定採取行動,對於嚴重僭建的村屋,包括在天台上加建多一層或以上,當局將嚴格執法予以清拆;但由於僭建物數量太多,加上執法費時,故當局決定採納申訴專員意見,以合法化方式處理僭建不嚴重的個案,但建議村屋業主需繳付的容忍費,竟低至每年一千幾百元,以免鄉議局以容忍費太高而強烈反對。
另方面,違規村民一直拒絕接受差餉條例規定,村屋有僭建物便要全屋計算差餉的做法,堅持只有僭建部份才需計算差餉。跨部門小組不同意村民的看法。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證實,正研究在不影響公眾安全而又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前提下,容許那些沒有即時危險,以及不嚴重的現存僭建物繼續存在。該局需要諮詢相關團體和社會人士,以決定是否落實及如何落實方案。
自申訴專員報告發表至今,地政總署已發出超過五百封勸喻信或警告信給僭建業主,其中約一百七十封勸喻信已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當物業買賣時買家會知悉該物業有僭建物。

難撤小型屋宇政策

政府在七二年訂下小型屋宇政策,原居民可建高度不超過三層的村屋,毋須繳付差餉。但三十多年來村屋僭建嚴重,有部份非法建至六層高,本來違例者會喪失豁免差餉資格,全屋連僭建物都要計算及繳納差餉,但部份村民一直拒交。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多年來一直想取消小型屋宇政策,但評估鄉議局及原居民反應強烈,至今無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