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入屋修葺 僭建物主拒絕 渠管塞完又塞<br>婆婆責部門互卸

工人入屋修葺 僭建物主拒絕 渠管塞完又塞
婆婆責部門互卸

九十五歲的鍾婆婆與女兒居於西營盤皇后大道西一個唐樓單位,二人僅靠親友接濟過活,日前突然有污物從坐廁倒湧,令地面滿布糞便,她們不但多日未能洗澡,亦被迫要去公廁如廁,鍾婆婆哭訴說:「舊年已經左籌右湊夾錢整條渠,但因為大廈平台有僭建物阻住整唔到,𠵱家條渠又出事,我哋重邊有錢再整吖!」

鍾婆婆母女不滿政府部門處事僵化,「佢哋覺得僭建物唔危險就唔拆住,都冇諗到咁樣會影響到個維修工程,間接影響到啲居民。我哋呢啲弱勢社群每每遇到問題,求政府都幫唔到我哋」。

費用已付 工程未竣

鍾婆婆女兒林女士向記者訴苦,她於去年初已支付五千多元大廈維修工程費用,但因部份污水渠藏於一樓平台僭建物內,僭建物業主又拒絕讓維修人員進內,渠管工程未有徹底完成,引致污水渠出現淤塞,日積月累下引致日前出現污物倒湧,洗手間滿地糞便。
當日,她曾致電屋宇署查詢,職員反着她聯絡民政署,「𠵱家渠塞搵民政署都幫唔到手,就算民政署做中間人協調,都唔可以即時解決問題㗎!打電話去民政署,民政署又叫我搵屋宇署,俾人拋來拋去。」

死慳死抵 再度籌錢

記者於接獲投訴後數小時到現場查證,甫打開門已聞到惡臭。
記者見林女士無助地放麻包袋於馬桶內,並以磚塊塞住,以防污物再次湧出,另見地面有不少穢物。
她語帶無奈地說:「我哋唔想申請貸款濫用政府資源。」
「雖然遲啲又要再畀多次錢整條渠,但我哋寧願留番畀啲更有需要嘅人申請,自己死慳死抵籌夠筆錢!」(一一二八○四五)

回應:屋宇署不發清拆令

屋宇署回覆本報稱,根據紀錄,該署於上月十八日接獲上址污水渠淤塞投訴後,即日已到上址調查,發現污水渠淤塞。屋宇署於上月二十一日向大廈業主發出渠管修葺令,其後更聯同大廈業主的工程代表開會,工程代表表示平台僭建物業主拒絕維修人員進入。

同意維修 工程展開

該署其後於二十八日與中西區民政專員、房協及社工與上址業主開會,平台僭建物業主於會上同意讓維修人員進入,並可立即展開工程,待工程完成後,有關污水渠淤塞問題可望改善。
上址的平台僭建物,由於未有阻塞樓宇的逃生路徑,同時有關業主同意讓維修人員進入;經該署人員評估後,認為該僭建物不屬優先處理類別,故暫不擬向上址業主發出清拆命令。該署已向上址業主發信,勸喻他自行清拆僭建物。如業主拒絕清拆,該署會根據〈2004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並將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署註冊,直至業主拆除僭建物,該署才會發出滿意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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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日,林女士以麻包袋及磚塊塞住馬桶,以防污物再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