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鰂魚涌公園十六歲少年蔡煒樂被殺案的十七歲中五男生,昨由警方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控以一項謀殺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日再提訊,待控方繼續調查,男生還押監房看管。
十七歲被告林漢文,報稱中五學生,被控於本月七日在鰂魚涌海堤街鰂魚涌公園更衣室外,謀殺十六歲男子蔡煒樂。
身材矮小的被告昨晨由警車押解抵庭,他戴上一副黑色膠框眼鏡,身穿黑色外套,提訊時木無表情,垂頭站在犯人欄內,當裁判官詢問他是否了解控罪內容時,才抬頭回答說「明白」,亦沒有望向公眾席,查看有否親友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ESCC53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