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無業漢疑遭不法分子利用,分別使用兩張虛假臨時身份證,假冒兩名銀行客戶,到銀行購買本票,又更改一名客戶的銀行戶口簽名及通訊地址,提走四萬多元外幣存款,並將戶口內九十五萬元轉帳至同黨戶口,引起銀行懷疑報警,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訊。
要求改簽名通訊地址
三名被告為龐炳財(五十歲)、張嘉駿(二十六歲)及麥英材(四十八歲),均報稱無業。控罪共五項,張及麥承認兩項使用假文書、一項管有假文書及一項盜竊罪;至於餘下一項串謀偷竊罪名則不認罪開審。
控方案情指,事主林偉雄在滙豐銀行持有一個綜合理財戶口。
第三被告麥英材於○三年六月十四日,持着一份虛假身份證申請收據(即臨時身份證),收據上印有事主姓名資料,但為麥的相片,他要求銀行更改戶口簽名及通訊地址。
兩日後,麥再到銀行,要求將事主戶口內九十五萬元,轉帳到首被告龐炳財戶口,並提取事主外幣存款四萬九千元,銀行職員發覺可疑報警。同日,當龐及第二被告張嘉駿到銀行擬提款時被捕。
稱成功提款可獲20萬
麥其後被捕,警誡下稱受一名叫「文傑」的主腦指使,若成功提款,可得二十萬報酬。
此外,張於五月二十八日,持另一假臨時身份證,向銀行購買兩張本票,但該證資料屬一名女客所有,警方拘捕張,在其身上搜獲另一張假水費單。
案件編號:DCCC6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