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父母對子女「愛之深、責之切」,但原來父母打罵孩子或冷漠對待他們,會令孩子產生抑鬱或變得以暴易暴。一項研究發現,本港有近九成六的孩子,曾被家長於肉體上或言語上體罰,其中男仔被打較女仔為多,有一名受訪兒童更被家長虐打性器官。 記者:梁美寶
香港保護兒童策略聯盟於今年暑假於全港二十多間中、小學,以抽樣形式邀請七十二名來自小二、小五及中三的學生進行深入訪問,以畫圖、問卷等了解他們對體罰看法。該機構亦訪問五十二名家長,了解他們打子女的感受。
結果發現,近九成六的學生曾受到家長言語或肉體上體罰,肉體上體罰佔六成六,言語上體罰為五成八。在學校方面,有九成七學生曾於學校被言語或肉體上的體罰,其中六成九為肉體上體罰,包括限制活動、罰企等,只有百分之二人曾被老師直接打罵。
負責該研究的中大心理學系兒童心理學家林少峯說,被訪者表面上均無明顯被打痕迹,但大部份人曾遭體罰,他們最討厭是被藤條虐打及間尺打手掌,受訪者解釋不希望被同學見到瘀痕。受訪者中,有一名兒童曾被虐打性器官,個案已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言語較肉體傷害嚴重
林少峯提醒家長,言語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較肉體受傷害嚴重,建議家長避免不理睬子女,以免令他們有孤單感覺。她指被體罰的兒童或會導致抑鬱、以暴易暴等,而父母及子女於體罰後,兩人均受傷害,故家長與子女應多溝通,以釋戾氣。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本港體罰情況較其他地區為高,呼籲各界關注。
此外,聯合醫院跟進了九六年一月到去年四月,二十九名因受虐導致骨折入院兒童的個案,受虐者平均年齡為五歲零五個月,一半以上受虐兒童年齡在三歲或以下,有關結果刊於新一期《香港醫學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