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署長立法會透露<br>曾有發展商查詢豁免面積

地政總署署長立法會透露
曾有發展商查詢豁免面積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繼續就屋宇署前署長梁展文,多批樓面面積給嘉亨灣發展商恒基進行第四次聆訊。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昨日首次透露,一名參與投標的發展商曾去信地政總署,查詢公共交通總站面積會否計入總樓面面積,當獲知會計入後,該地產商出標二十四億一千一百萬元,成為第二高競投價,與中標的恒基只相差一千九百萬元。有議員表示,若地政總署回覆發展商時,列明身兼建築事務監督的梁展文有權使用酌情權,豁免計算該總站面積,相信該地皮成交價會更高。

地契合約約束投地者

劉勵超昨日在聆訊上,先反駁梁展文前日又胡亂曲解事實,梁展文指「政府在賣地時,是通過地契合約這個管制的機制,以達到取得最高地價,增加庫房收入的目標」,劉勵超則指地契合約是管制、約束成功投得土地者,而不是作為謀取最高賣地收入的工具。
民主黨議員鄭家富及獨立議員鄭經翰質疑地政總署在嘉亨灣地皮進行投標前,向一間發展商指公共交通總站會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內,但又無提及可以申請酌情權豁免,影響投標公平及地價。劉勵超稱,地政總署是按照屋宇署提供資料,原文照錄回覆該發展商查詢。
劉勵超稱,為該地皮估價時不會估計梁展文是否會運用酌情權。劉勵超更認為發展商非常熟悉投地機制,投標時對梁展文是否運用酌情權豁免交通總站面積已「心中有數」,故不會影響投地時出價。

兩標相差一千九百萬

劉勵超進一步指出,嘉亨灣地皮成交價為二十四億三千萬元,而向地政總署查詢的發展商則出價二十四億一千一百萬元,兩標只相差一千九百萬元,顯示沒有列明建築事務監督可運用酌情權,都不會影響其出高價投地。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政府委任三人獨立調查小組的主持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馬天敏日前已返港,稍後將與他會面並盡快開展獨立調查小組工作。下周二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