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得悉同居女友以及其母親,將一批約值十六萬元的金飾,收藏在舊居灶底及抽屜內,萌生貪念,暗中偷去女友舊居鎖匙,一年間多次潛進舊居偷去金飾典當,終被女友揭發。男子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名,被判入獄六個月。 記者:戴國輝
三十歲被告張逸宇,控罪指他於○三年十一月至去年十二月期間,在沙田新田圍邨及金獅花園兩個單位內,盜去六十件金飾,屬於劉珠嬌及鄭文鳳財物。
金飾失蹤直認偷去
案情透露,被告與三十四歲女子鄭文鳳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兩人與鄭的六十一歲母親劉珠嬌原住在沙田新田圍邨一單位,被告與女友於今年五月搬離上址,但女友仍保留舊居鎖匙。
鄭母三年前開始,陸續將五十三件金飾,放在舊居廚房爐灶底一個罐內,約共值十五萬元,她亦將另六件約值五千六百元的金飾,放在舊居客廳一個沒上鎖的抽屜內。母女倆於○三年十一月最後一次檢查該批金飾,卻遭被告得悉兩人藏寶地方。
今年八月四日,母女發現兩批金飾不翼而飛,懷疑是被告偷去,於是質問被告,他直認不諱,警方接報後將被告拘捕。
悉數典當花光款項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三年十一月至去年十二月間,他取得女友舊居的鎖匙,數次返回舊居偷取金飾,並將贓物全數典當。
案情續稱,警方在被告舊居及現居的金獅花園住所,搜出二十四張當票,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三年十一月開始犯案,他在女友及其母親毫不知情下進入舊居,偷去金飾悉數典當,約得四至五萬元,已花光所有金錢。被告對所作所為深感後悔。
警方到三間當舖調查並起回部份贓物,鄭母認出其中七件金飾屬於她,包括金戒指及手鏈,鄭亦認出屬於她的兩隻金戒指及手鏈,經調查後更發現被告搬到新居後,亦伺機偷金飾。
案件編號:STCC14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