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公布未來十年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期望以經濟手段糾正現時事事消耗的生活模式,按政府計劃,市民在短短五年間,即會在日常生活上感受到製造垃圾帶來的沉重壓力,包括取膠袋要收費,飲品要交按樽費,購買消費品可能要繳交包裝物料處理費,而每晚家居傾倒的垃圾亦一樣要收費。 記者:謝穎詩 麥志榮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指出,全港每年產生多達五百七十萬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當中四成可回收,但每日仍有九千公噸廢物送進堆填區,每年製造的廢物平均增長達百分之三,所以三個策略性堆填區亦提早在六至十年內爆滿。
她說,面對嚴峻的廢物處理問題,不能單靠堆填區或焚化解決,政府將循三方向處理,第一步是先完善減廢系統,隨着市民逐步習慣回收廢物,政府便開始實施生產者責任制,向市民徵收家居廢物處理費,最後無法回收的廢物將送到綜合廢物處理設施及堆填區。政府目標是到二○一四年,七成半廢物毋須送去堆填區。
每人日產2.25公斤廢物
本港每日製造逾一萬五千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相等於每人每日產生廢物二點二五公斤,當中六成可循環回收。
當局希望擴大全港性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鼓勵市民自行分類把有用廢物放入回收桶。目標是到二○一○年前,本港八成人口參加家居廢物分類,到二○一二年全港公屋加入分類計劃。
政府○七年將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建議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費用,建議按每人棄置廢物數量直接向市民收費。廖秀冬說,當局未有定案,但參考日本九州及台北的做法,都是要求市民購買指定的垃圾袋,以台北為例一個五公升垃圾袋收五毫,政府藉售賣垃圾袋收取廢物處理費,到時低收入人士將有一定的豁免,但垃圾袋只容不能回收的廢物如紙巾及食物渣滓,若丟入可回收廢物,將被徵收懲罰性費用。
可回收的不可送堆填區
她說,若計劃順利,當局將於○八年提出堆填區禁制令,可回收的產品不可送入堆填區,長遠希望食肆廢物及食物渣滓亦不會送入堆填區。她承認,本港最終仍要興建焚化設施處理未能回收廢物,期望二○一○年後落成啟用。
立法會下周四將討論有關建議,地球之友及綠色力量均表示歡迎計劃,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認為整份政策大綱算是較完備,現時世界各地也有不同的廢物收費,各地市民都普遍接受,相信由於整體金額不大,港人應會接受。
百佳超級市場發言人表示,自五月推出回贈計劃鼓勵顧客少用膠袋後,六月至十月膠袋使用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五百萬個,膠袋稅的建議對各方影響深遠,希望當局作充份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