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工程採購員冒充總督察,在鸚鵡店認識一名失婚女設計師,發展成為情侶後,涉以連串藉口索取金錢,又訛稱女友發放病毒電郵,導致警方電腦系統受損,令同事被解僱,警方追討五十萬元賠償等,於三個月內騙取女友逾十八萬元,採購員否認兩項欺詐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審訊。 記者:陳浩義
被告曾志明,三十八歲,兩項控罪指被告於○四年十一月七日至今年一月二十日間,藉詞騙取女子何瑛瑋合共十八萬五千多元。
逛鸚鵡店遇被告搭訕
任產品設計師的女事主何瑛瑋(三十一歲)作供稱,她於○一年開始喜歡飼養鸚鵡,自始成為雀仔街一間鸚鵡店的熟客,每周三次在該店流連,玩鸚鵡及與店員閒聊。去年十一月初,她在店內與顧客談照顧鸚鵡心得時,被告主動上前搭訕,自我介紹任職警察三粒花,在灣仔工作,月入八萬元,被告當日並以四萬多元購買一隻鸚鵡。
女事主與被告結識兩周後成為情侶,被告帶她回家時,她看到擺放警察徽號的襟章及盾等物品,被告指其兄為助理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她因此相信被告是警務人員。
被告隨後轉售的鸚鵡失敗,向她借二萬五千元。及後,被告自稱向警署證物房同袍取了三隻名牌手表轉賣,但買家指為贗品要求賠錢,他恐怕被揭發賣「老鼠貨」,惟有以雙倍價錢買回手表,因此要再借錢。女事主遂結清四萬多元的戶口,提款借給他。
至十二月初,被告着她將鸚鵡照片以電郵給其同事,但後來被告卻指她的電郵有病毒,導致警方電腦系統受損,失去許多重要檔案,包括海嘯事故及法庭資料,上級追究事件,而負責該部警方「超級電腦」的他被凍薪,同事更遭解僱。被告稱,幸得其兄的關係,警方不控告她發放病毒電郵,但要她賠償五十萬元購買新電腦。事主續指,被告陪她到財務公司申請私人貸款,借得三萬元。被告及後再以不同理由向女事主要錢,她發覺事不尋常,與姑姐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同居男女借錢
辯方律師盤問下,女事主承認與被告因熱愛鸚鵡而發展成為情侶,當時兩人恍如同居關係,常到對方家中過夜,她只是借錢給被告。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五日續審。
案件編號:STCC12032/2005